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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争取到2020年新建17座立体人行过街设施
发布日期:2016-09-05 16:09:08 点击次数:1716次
昨日,记者从海口市规划局官网了解到,《海口市主城区立体人行过街设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合理,现按程序进行公示,该规划从9月1日起公示,为期30天。据悉,《规划》明确指出至2020年,海口主城区将新建17座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其中5座人行地下通道、11座人行天桥、1座空中步行连廊。
划重点
规划范围:海口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与海口市东、西行政界线围合的区域),面积为562.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近期建设:争取到2020年,新建17座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其中5座人行地下通道、11座人行天桥、1座空中步行连廊。
总规划:《规划》中保留现状31座立体过街设施。规划新建79座立体过街设施,其中人行天桥67座、人行地道9座、1套空中步行连廊系统、2套地下步行系统。
如何分布?
据悉,总体规划中保留现状31座立体过街设施(现状共33座,其中2座结合空中步行连廊改造)。规划新建79座立体过街设施,其中人行天桥67座、人行地道9座、1套空中步行连廊系统、2套地下步行系统。
1、沿快速路布局
当道路按地面快速路实施时,规划建议增加人行立体设施28座(有条件设置,不纳入统计),但其详细选址及选型应在快速路设计阶段进一步研究。
根据《海口市快速路系统专项规划(2012-2035)》,海口市主城区的规划快速路有海秀快速路(国兴大道)、粤海大道、椰海大道、丘海大道等;但除了海秀快速路,其余规划快速路现状大多为城市主干路。规划沿快速路新建立体过街设施15座(包括1套地下步行系统)、保留现状1座。
2、沿交通性主干路布局
规划新增立体过街设施39座(包括1套地下步行系统)、保留现状15座。
沿滨海大道、滨江西路、南海大道/红城湖路、绿色长廊、秀英大道/海榆中线、龙昆路/迎宾大道、白龙路/琼州大道、海甸五路/新东大道/江东大道、琼山大道/海榆大道、灵桂大道等交通性主干路
3、安全隐患路段
在凤翔路、新大洲大道等安全隐患路段
规划新增立体过街设施6座
4、公共设施附近
结合公共设施新增立体过街设施19座、保留现状15座;其中包括人行桥(跨海甸溪)2座、1套空中步行连廊系统。
大型文体设施、学校、医院、商业区、大型公园、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等公共设施是吸引人流、车流较多的区域。这些公共设施周边路段的交通流比较复杂,特别是当其位于主干路上时其交通疏散的快捷性与安全性更为凸显。
近期建设
在近期的规划中,以改善重点地区人行过街服务水平、提高交通效率、保障行人过街安全为目标,重点建设国兴大道、迎宾大道、新海中路、滨海大道、海府路、红城湖路、龙昆北路、海秀中路、海秀东路等道路沿线立体人行过街设施。
争取到2020年,新建17座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其中5座人行地下通道、11座人行天桥、1座空中步行连廊。
电动车三种过街模式
1
设置立体过街设施,行人/自行车走天桥或地道,电动自行车由临近的地面通道过街。
适用场景:电动车流量较小、立体过街设施上下游300m距离内有地面过街通道。
2
设置立体过街设施,行人走天桥或地道,非机动车由天桥或地道处的地面通道过街。
适用场景:电动车流量较大的主次干路交叉口。
3
设置立体过街设施,行人/自行车、电动车都由天桥/地道过街。
适用场景:城市快速路,路段过街,电动车流量较小的主次干路交叉口。
为何设立?
近年来,海口市主城区道路设施的供给能力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道路设施建设重点解决的是机动车行车难的问题,而对步行、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考虑不够。慢行交通与机动车化交通严重失衡。
步行是交通出行的基本方式,然而在“以车为本”的道路建设背景下,出现了行人过街难、过街不安全的问题,由此导致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人行过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导致人车平面交叉抢行矛盾突出,道路通行效率大幅降低,交通堵塞、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为了消除行人过街的安全隐患,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在部分地段和地点适时建设一批人行天桥或地道,实现交通立体化的趋势越来越迫切。
设置条件
《规划》中指出,设置立体过街设施的定性条件是:
在交通流量大、行人过街需求集中、人车矛盾突出的地点,考虑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设置交叉口立体过街设施的定量条件是:当交叉口各进口道的人行横道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可以规划设置交叉口立体过街设施:
交叉口一个进口道的过街行人流量超过5000per/h;
机动车交通高峰时段的每个信号周期内,交叉口进口道人行横道任意一个行人方向的行人估计最大等待时间大于交叉口行人过街可忍受等待时间。
设置路段立体过街设施的定量条件是:当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可以规划设置路段立体过街设施:
路段上过街行人流量超过5000per/h;
机动车限制车速大于等于40km/h;
道路双向车道数多于4条,且无中央分隔带;
机动车高峰时段,路段信号控制人行横道处,每个信号周期内,任意一个行驶方向机动车流估计消散时间大于路段行人过街可忍受时间。
到底是选择人行天桥还是人行地道?《规划》中根据城市道路规划、地下水位的影响、周围环境以及建成后维护的条件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因地制宜的选择立体过街天桥的型式。